案例1: 有源医疗器械使用期限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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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法规原文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在注册资料中明确产品的使用期限并提供相关的验证资料。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源医疗器械,既包括有源非植入类器械(医疗器械软件除外),也包括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见第一章 适用范围)
【专家解读】
- 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制定;
- 覆盖所有有源医疗器械(含植入类),排除独立软件类产品;
- 验证应覆盖运输/储存与使用阶段的安全有效性。
2、评价方式
【法规原文要求】“确定产品使用期限的方式一般有两种:1. 预先设定使用期限后验证合理性;2. 通过方法最终确定使用期限。”(见第四章 评价方式)
【专家解读】
- 方式一需同类产品经验或成熟部件历史数据;
- 方式二适用于创新产品/新技术系统,需完整验证体系;
- 可组合使用加速老化 + 实时测试 + 仿真计算。
3、评价路径
【法规原文要求】“路径1:直接产品验证;路径2:分解为子系统/部件评价(关键/非关键、可更换/不可更换)。”(见第五章 评价路径)
【专家解读】
- 路径1适用于结构简单产品(血压计、心电图机等),覆盖实际使用场景;
- 路径2需建立“部件分类矩阵”,以“不可更换关键部件”确定整机基准;
- 复杂系统推荐“整机验证 + 关键部件补充验证”。
4、影响因素分析
【法规原文要求】“应综合考虑关键部件、使用强度、运输环境、清洗消毒、维护维修等七方面因素。”(见第六章 影响因素)
【专家解读】
- 建立关键部件失效模式库(电池衰减、机械疲劳等);
- 使用强度含极限工况(最大功率 × 1.5 安全系数);
- 运输环境覆盖 -40℃~70℃ 循环与振动谱;
- 将维护维修记录纳入模型(建议 MTBF ≥ 宣称寿命 × 3)。
5、评估方法概述
【法规原文要求】“方法包括:1. 加速老化;2. 同类产品经验;3. 可靠性评估分析。”(见第七章 评价方法)
【专家解读】
- 等效模型:阿伦尼乌斯(电子)、Miner(机械);
- 类比需技术等同性(材料 ≥90%、工艺 ≥85%);
- 可靠性含 FMEA 与蒙特卡洛;
- 植入类补充生物相容性时效研究。
6、结论
【法规原文要求】“需在说明书、标签及风险分析资料中明确使用期限,动态评估生命周期风险。”(见第八章)
【专家解读】
- 遵循“最短板原则”:基于不可更换关键部件寿命;
- 上市后前 3 年建议季度化提交故障率;
- 变更管理含寿命影响评估;
- 宣称期限建议保留 20% 安全余量。
注:如需展开二/三级子章节,可进一步细化。